太平天国战后皖南杀活人卖肉:售价比猪肉便宜

2025-01-12  虎思国学网  阅读 109


  鲁迅曾经沉痛地指出,“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中国的历史不过是“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的往复循环而已3。但如果恰而幸为男子,则不论他居于如何卑下的地位,受着主人如何不堪的奴役,却总有比他更卑下的妻女来供其奴役、供其淫虐。女性由于其性别身份,不仅是丈夫的性奴役、性淫虐对象,而且还是这个男性中心社会中所有男子潜在的性奴役、性淫虐对象!一部中国历史,从这个意义上来解读,就只是一部男性针对女性的性奴役、性淫虐的历史罢了!女性生来的命运不是供淫,便是供杀,已成中国历史的通例。

  皇帝是君权的最高代表,同时也是男权的最大化身。白居易《长恨歌》中“后宫佳丽三千人”是耳熟能详的名句,尽管皇帝未必逐一“临幸”过这三千女子,但这三千女子在理论上却都是皇帝合法的淫乐对象。三千的数字已够骇人,舒芜却从《新唐书》的《太宗本纪》等篇中发现多条一次放出宫女三千人以上的记载,足证白居易的数字已是大为缩小了4。唐太宗尚是历史上著名的有为明君,若是荒淫的昏君,则更超出常人想象。十六国中的后赵,疆域极盛时亦不过占据今山东、山西、河南、河北等地,其国主石虎竟曾一次性“夺人妻女十万余口以实后宫”5!明武宗(正德)则玩腻了嫔妃宫女,喜欢玩野花村姑,正德十二年(1517年)巡幸宣化府,命江彬“夜入人家,索妇女”。次年,又借到昌平祭告先帝诸陵的机会,“掠良家女数十车,日载以随,有死者”6。民间流传的“游龙戏凤”故事,也是京剧中的传统剧目,讲述的就是武宗在宣化与酒家女李凤姐的“风流佳话”。武宗于酒肆中当场强暴李凤姐,随即亮出皇帝身份,凤姐当即感激涕零:“今以贱躯事至尊,曷胜荣幸之至。”7舒芜早在1944年便指出:“天下人生下来都是姨太太或‘收房’的丫头,所以每个人就都有‘荐枕席’的义务,皇帝随时都可以‘召幸’。”8皇帝对女性的性玩弄性迫害,还要被视为“恩宠”,妇女还以之为无尚的光荣。

  如果到了战乱或饥荒年代,女性的命运就更加不堪了!美籍韩裔学者郑麒来教授仅据二十五史统计,自先秦至清末,中国历史上由战争或饥荒引发的大规模食人事件就多达四百零三起9,最缺乏反抗能力的妇女与儿童自然是首当其冲的牺牲品。安史之乱时,唐将张巡镇守睢阳城,被叛军围困,城中粮尽,于是张巡“乃出其妾,对三军杀之,以飨军士。曰:诸公为国家戮力守城,一心无二,经年乏食,忠义不衰。巡不能自割肌肤,以啖将士,岂可惜此妇”10。这一向被视为千古美谈。舒芜却说他幼时听了便暗自怀疑,一个爱妾的肉怎够成百上千的将士吃的?原来,杀妾只是带头示范,史书明载张巡杀妾飨士之后,士卒“乃括城中妇人;既尽,以男夫老小继之,所食人口二三万!”11这就是被旧时代史家推许为“忠臣义士”、今日依然被某些人视为舍家保国的爱国英雄背后的血淋淋的真相!张巡杀妾飨士之举,绝非历史上的个例。在他之前,除了舒芜曾引及的刘宋元嘉十八年(441年)酒泉守将沮渠夫周“杀妻以食战士”12外,汉末臧洪为袁绍所围,城中食尽,亦“杀其爱妾,以食兵将”13。张巡之后,则有南宋绍定六年(1233年),唐州被困,“城中粮尽,人相食,金将乌库哩黑汉,杀其爱妾以啖士,士争杀其妻子”14。杀妻或杀妾之后,想必亦是“括城中妇人食之”吧!

  战乱或饥荒期间,妇孺不仅遭屠戮后以充军粮,还在集市中公开出售。曾国藩日记里就曾记载着太平天国之乱后皖南、苏北的人肉价目,高不过百余文,低仅数十文15,远较猪羊肉为廉。最初人肉市场中出售的只是死人腐肉,但以后便发展为当场屠宰活人,谓之“菜人”。舒芜在《礼教吃人论补》中便引用了一则读之令人心悸的故事。明末河北大饥,“有客在德州、景州间,入逆旅午餐,见少妇裸体伏俎上”,马上要被屠宰出售,旅客起了恻隐之心,愿意付双倍的价钱从屠夫手中赎买下她。不料在帮她解开绳索时,旅客无意间“手触其乳”,少妇当即义正辞严地说:“荷君再生,终身赋役无所悔。然为婢媪则可,为妾媵则必不可。吾惟不肯事二夫,故鬻诸此也。君何遽相轻薄耶!”仍旧伏身砧板,闭目受屠16。这位“不肯事二夫”而被卖为“菜人”的少妇,其实多半就是为其丈夫所卖,却还要为这样的丈夫守节!舒芜不无激愤地指出:“这个故事如果完全真实,自然可见儒家的仁义道德,儒家的礼教,儒家的女教,确确实实是在吃人,是在使被吃者心甘情愿地被吃。即使故事不完全真实,说故事者意在歌颂赞美这样甘心被吃的女子,而他(按:指纪昀)平素还是思想通达的学者,这一点同样可怕,或者该说更加可怕。”17

  中国历史上的女性,不仅是外部男性中心社会性玩弄、性禁忌、性歧视、性凌虐、性专制的对象,而且在家庭、宗族内部,依然摆脱不了这样的命运。女性的人格独立、人身自由、人权平等从来都是不存在的,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她们从来都只能做为父、夫、子这些男子的附属物和私有财产而存在。除此之外,没有任何自存的(self-existent)价值。海瑞年仅五岁的女儿,仅仅因为从家僮(家僮自然是男性)手中接了一块饼吃,便被海瑞认为乱了“男女授受不亲”的大防,犯了不贞之罪,逼令其自行饿死以赎罪18。舒芜就此论云:“这样的父亲,以及啧啧称道这样父亲的论者,今天来看固然是虎豹不如。谚有云:‘虎毒不吃儿。’便是律以儒家最严格的礼法,这也太过。礼法规定七岁男女不同席,那个女孩离七岁还差两年哩。”19舒芜当然不能理解,女儿不过是父亲的私产,为了维护性道德观而令其自杀,只是等同于毁弃了一件物品,在海瑞看来又有何足惜呢?而传统时代的夫妻关系,从《阅微草堂笔记》里一则男借女尸还魂的故事可见一斑。这则故事讲述的是某官僚受冥司惩罚,借了别的官员家中一名新死仆妇的尸体还魂之后,不仅要作为仆妇服侍主人,还必须作为妻子成为她(他)那个当奴才的丈夫的性对象,每次都饮泣至天明,终郁郁而死20。舒芜从这个看似荒唐的故事中,读出了时人及作者的妇女观:“以做女人为前世的贬谪,以性强迫性污辱为做妻子应受的本分。”21传统时代的父女关系、夫妻关系就是如此的不堪!

  人们常将传统时代的夫妻关系与君臣关系做类比,两者都是规定前者对后者的绝对占有和后者对前者的绝对从属,即所谓“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嫁二夫”。其实,夫妻关系远比君臣关系更为残忍苛酷。因为“夫妻关系中妻子的从属身份是‘对个别的具体的男子’的,君臣关系中臣民的从属身份却不是对个别的具体的皇帝的,而是对皇帝一家一姓的”22。故而建文帝的臣子归附了永乐皇帝,从来不会被讥为“贰臣”,因为皇帝还是姓朱,但寡妇若改嫁了小叔子,虽然同姓,却依然是失节。五代王凝妻李氏,只因为被亡夫之外的男子拉了一下手臂,便仰天长恸曰:“我为妇人,不能守节,而此手为人执邪?不可以一手并污吾身。”于是以斧自断其臂,为欧阳修大加赞许23。今日读来,只会感到可怖!明清以降,礼教炎威日炽,正史及各地的府州县志,无不专列“烈女”一卷,但大多数人却连名字也未留下,只有一个“××氏”而已。前为夫姓,后为父姓,表明她们只是作为夫权和父权的所有物而存在的。

相关话题  #太平天国  #皖南  #活人

大家还在看:《诗经》《尚书》《左传》《礼记》《周礼》《仪礼》《孝经》《论语》《孟子》《尔雅》《公羊传》《谷梁传》《易经》《中庸》《大学》《笠翁对韵》《易传》《子夏易传》《文昌孝经》《大戴礼记》《白虎通义》《匡谬正俗》《史记》《三国志》《汉书》《后汉书》《明史》《宋史》《晋书》《新唐书》《旧唐书》《清史稿》《隋书》《宋书》《元史》《新五代史》《魏书》《旧五代史》《周书》《南史》《北史》《金史》《梁书》《北齐书》《辽史》《逸周书》《陈书》《南齐书》《资治通鉴》《续资治通鉴》《知言》《大唐创业起居注》《西夏书事》《汉官六种》《明季北略》《明季南略》《三朝北盟会编》《过江七事》《战国策》《贞观政要》《五代新说》《靖康传信录》《松漠纪闻》《五代史阙文》《奉天录》《顺宗实录》《东观奏记》《九州春秋》《平宋录》《列女传》《晏子春秋》《十七史百将传》《唐才子传》《明儒学案》《十六国春秋》《高士传》《英雄记》《吴越春秋》《越绝书》《万历野获编》《江南野史》《徐霞客游记》《水经注》《东京梦华录》《大唐西域记》《洛阳伽蓝记》《武林旧事》《华阳国志》《蛮书》《吴船录》《都城纪胜》《岭外代答》《庐山记》《通典》《读通鉴论》《史通》《菜根谭》《增广贤文》《三字经》《荀子》《弟子规》《小窗幽记》《围炉夜话》《传习录》《幼学琼林》《国语》《孔子家语》《说苑》《盐铁论》《近思录》《春秋繁露》《明夷待访录》《帝范》《潜夫论》《中论》《北溪字义》《三十六计》《孙子兵法》《素书》《六韬》《孙膑兵法》《百战奇法》《三略》《将苑》《吴子》《尉缭子》《司马法》《太白阴经》《乾坤大略》《兵法二十四篇》《李卫公问对》《武经总要》《练兵实纪》《便宜十六策》《历代兵制》《虎钤经》《投笔肤谈》《何博士备论》《翠微先生北征录》《韩非子》《管子》《商君书》《睡虎地秦墓竹简》《慎子》《扬子法言》《折狱龟鉴》《棠阴比事》《邓析子》《天工开物》《齐民要术》《农桑辑要》《北山酒经》《氾胜之书》《黄帝内经》《本草纲目》《伤寒论》《神农本草经》《难经》《千金方》《金匮要略》《奇经八脉考》《濒湖脉学》《五灯会元》《药性歌括四百味》《针灸大成》《四圣心源》《洗冤集录》《食疗本草》《饮膳正要》《肘后备急方》《扁鹊心书》《温病条辨》《医学源流论》《三命通会》《神相全编》《撼龙经》《渊海子平》《滴天髓阐微》《葬书》《九章算术》《天玉经》《神峰通考》《疑龙经》《葬法倒杖》《焦氏易林》《李虚中命书》《月波洞中记》《灵城精义》《棋经十三篇》《古画品录》《园冶》《艺舟双楫》《茶经》《随园食单》《书目答问》《鬼谷子》《千字文》《吕氏春秋》《墨子》《百家姓》《淮南子》《智囊全集》《格言联璧》《梦溪笔谈》《笑林广记》《朱子家训》《颜氏家训》《论衡》《夜航船》《名贤集》《陶庵梦忆》《容斋随笔》《人物志》《权谋残卷》《公孙龙子》《龙文鞭影》《清代名人轶事》《老老恒言》《困学纪闻》《西京杂记》《南越笔记》《金楼子》《齐东野语》《避暑录话》《池北偶谈》《风俗演义》《尚书正义》《太平御览》《艺文类聚》《山海经》《世说新语》《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聊斋志异》《搜神记》《老子》《庄子》《阴符经》《列子》《抱朴子》《黄帝四经》《黄庭经》《神仙传》《太玄经》《云笈七签》《悟真篇》《文子》《文始真经》《老子想尔注》《亢仓子》《尹文子》《刘子》《冰鉴》《浮生六记》《曾国藩家书》《幽梦影》《呻吟语》《日知录》《西湖梦寻》《郁离子》《龙川别志》《伯牙琴》《古文观止》《昭明文选》《声律启蒙》《文心雕龙》《随园诗话》《沧浪诗话》《训蒙骈句》《词源》《诗人玉屑》《牡丹亭》《闲情偶寄》《桃花扇》《长生殿》《警世通言》《儒林外史》《醒世恒言》《西厢记》《太平广记》《阅微草堂笔记》《封神演义》《博物志》《镜花缘》《喻世明言》《东周列国志》《剪灯新话》《搜神后记》《初刻拍案惊奇》《绿野仙踪》《幽明录》《老残游记》《二刻拍案惊奇》《官场现形记》《新齐谐》《唐传奇》《酉阳杂俎》《隋唐演义》《子不语》《东游记》《济公全传》《三侠五义》《孽海花》《古今谭概》《鬼神传》《狄公案》《十二楼》《雍正剑侠图》《花月痕》《穆天子传》《三刻拍案惊奇》《北游记》《常言道》《三遂平妖传》《海上花列传》《何典》《南游记》《夷坚志》《杨家将》《绣云阁》《西汉演义》《南北史演义》《女仙外史》《韩湘子全传》《说唐全传》《儿女英雄传》《荡寇志》《前汉演义》《雷峰塔奇传》《岭表录异》《龙城录》《说岳全传》《后汉演义》《李公案》《老残游记续集》《刘公案》《大唐新语》《朝野佥载》《南史演义》《河东记》《小五义》《白牡丹》《幻中游》《独异志》《小八义》《薛刚反唐》《宣室志》《春秋配》《唐摭言》《开辟演义》《林公案》《海国春秋》《北史演义》《两晋演义》《薛仁贵征东》《僧伽吒经》《残唐五代史演义》《僧宝传》《中说》《隋唐两朝志传》《薛丁山征西》《毛公案》《心经》《了凡四训》《无量寿经》

虎思国学网提示:

① 免责声明:本平台为非营利性质的公益网站,致力于传播中国传统文化,旨在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学习与研究资源。国学经典内容仅供学术交流与个人学习之用。

② 为了营造一个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若您发现本平台上发布的国学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存在冲突,请及时向我们反馈。您的每一份监督都是对我们最大的帮助与支持!

③ 若您在浏览过程中发现文章存在错误信息,欢迎通过短信方式告知我们。我们承诺会即刻采取行动,进行核实并更正。

④ 我们鼓励用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和阅读国学书籍,如各大书店及官方在线平台。若发现本平台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一经核实,我们将立即下架相关作品,尊重并保护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