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法由于商贩的强烈反对,同样没有行通。
唐朝末年,中央失去对地方的控制,各地节度使、观察使大部分各自为政。统一的茶税政策难以推行,在南方割据势力内部施行独立的茶税政策,唐朝中央政府只能得到一些贡茶而已。
唐朝政府的专卖、专营,以及私人贩茶的盛行和由此所引发的各种矛盾,所反映的不仅仅是政府和商人的利益之争,而且暗含了茶叶经济在唐朝所占有的巨大消费市场。如果没有民众强大的消费能力,这种矛盾和斗争是无从说起的。这种政府行为对茶叶的生产产生了直接影响,也可以说奠定了茶叶消费习俗的物质基础。
如果说唐朝税茶政策的实施仅仅在物质层面对茶叶经营和消费产生影响的话,那么唐朝贡茶制度的规范化、规模化就在更深层面提升了茶叶的精神消费内涵扩大了民间茶习俗消费的文化意蕴,并影响着后世茶文化。
二 唐代宫廷贡茶制度的实行和民间茶习俗的演化
唐代宫廷贡茶政策的实施在茶叶消费习俗的文化提升方面占有重要地位。尤其是茶叶的采摘时间,采摘程序,以及与由此衍生的各种习俗活动,更深层次提升了茶叶消费的精神内涵,唐代贡茶制度的推行是茶以物化形式转向精神化因素的重要依据。
贡茶,是在封建赋税之外的一种特殊行为。唐政府规定,各地方州县每年必须向皇室贡献一定的土特产品。
凡是贡茶都以早摘、早加工为贵。初时规定进贡茶叶的时间为冬季。由于茶叶一般产于春季,而且品质比较优良,后来唐政府就把春季定为进贡贡茶的时间。
湖州顾渚紫笋和常州阳羡茶作为贡茶开始于肃宗和代宗。最初是秋季进奉给皇上,到德宗兴元元年(784)春,湖州刺史袁高作《茶山》时,这两种茶叶已改为春季贡茶了。由于各地查办茶的时间和季节不同,各地进贡茶叶的时间也是不一样的,一般以各地每年产第一批新茶之后,为进献新贡的时间。李郢曾对此作过描述:
陵烟触露不停采,官家走印连帖催。 朝饥暮匐谁兴衰,喧阗竟纳不盈掬。
……茶成表拜贡天子,万人争啜春山催。 驿骑鞭声砉流电,半夜驱夫谁复见。
十日王程路四千,到时须及清明宴。(24)
作为贡茶之一,并被陆羽称之为“芳香冠世产”的阳羡茶,就深得唐朝皇帝和王公大臣们的喜爱。陆羽有诗云:“天子未尝阳羡茶,百草不敢先发芽”。朝廷为了保证阳羡茶的来源,特派茶史太监赴唐贡山及顾渚茶山设“茶舍”和“贡茶院”,专管贡茶的采制、品鉴和进献。每年春分刚过,茶树刚刚发芽,政府便招来民间女子进行采摘、制作。贡茶制成后,立即将明前茶派专人策马日夜兼程送往长安,赶赴朝廷的“清明宴”。
唐敬宗宝历二年(826年),白居易在苏州做刺史时,曾描绘了当时采集茶叶的盛况:
遥闻境会茶山夜,珠翠歌钟且绕身。盘下中分两州界,灯前合作一家春。
青娥递舞应争妙,紫笋齐尝各斗新。……(25)
据载,顾渚紫笋从唐代宗广德二年至永泰元年(763—763年)列为贡品,与唐贡山成为地界毗连的两大贡茶区,分属于湖州和常州。每年清明之前至谷雨之间,湖、常二州的地方长官奉诏进山修茶时,还要带上眷属、侍从、乐工、歌伎等人,到茶山举行盛大的“茶山境会”。同时还邀请临近州县的地方长官、乡宦名绅为宾客前来茶山助兴,在“境会”上品茗斗茶,饮酒赋诗,且歌且舞,鼓乐喧天。
杜牧在唐宣宗大中四年(850年)在湖州刺史任内奉诏修茶时,对茶山盛会也进行了描绘:
舞袖岚侵润,歌声谷答回。……好是全家到,兼为奉诏来。(26)
湖州刺史袁高在奉诏进顾渚茶山修茶之后,也写了一首《茶山》诗,针对唐代大兴贡茶制度的弊端,慷慨陈词,直言上谏,并对那些借修贡茶意在邀功请赏的奸佞之辈,作了有力的鞭挞。诗云:
禹贡通远俗,所图在安人。后王失其本,职吏不敢陈。
亦有奸佞者,因兹欲求伸。动生千金费,日使万姓贫。
……选纳无昼夜,捣声晨继昏。众工何枯栌,俯视弥伤神。
皇帝尚巡狩,东郊路多堙。周回绕天涯,所献愈艰勤。
……茫茫沧海间,丹愤何由伸?(27)
《渔隐丛话》对贡茶的采集和分配也作了记载:“唐茶惟湖州紫筍入贡,每岁以清明日贡到,先者宗庙,然后分赐近臣。紫筍生顾渚,在湖、常二境之间,当采茶时,两郡守毕至,最为盛集”。
唐代为帝王采制用以祭祖的贡品茶时,地方官员还要选择吉日,沐浴礼拜,朝服登山,举行隆重的开园仪式,然后才能采制贡品。如李吉甫在唐宪宗元和八年(813年)撰写的《元和郡县图志》记载了采制“蒙顶茶”的情景:
蒙山在县南十里,今每岁贡茶为蜀之最。每年于清明节前,名山县令择吉日,沐浴礼拜,朝服登山,请山上寺院的和尚主持开园仪式,在焚香拜山后,在“皇茶园”中采茶叶三百六十片(合夏历全年之天数),炒制成茶,存入两个基银瓶,贡送京都,供帝王祭祖之用;同时,在蒙山上清峰、甘露峰、玉女峰、井泉峰、菱角峰摘“凡种”茶叶,揉成茶团名“颗子茶”,贮于十八只银瓶内,陪贡入京,称作“陪茶”。
此种礼仪从唐一直延续到清末。
民间茶礼俗对唐代宫廷贡茶礼仪的传承是十分巨大的。茶被列为“荐新”礼俗的祭品之一,最早就是出现于唐代。唐代皮日休《包山祠》记载了唐代乡村以茶祭祀的礼俗,“村祭足茗粣,水奠多桃浆。”茶祭的礼俗一直流传至今。正式茶宴的名称出现在唐朝诗人吕温的《三月三日茶宴序》中。唐宋时最为风行的分茶也是由宫廷贡茶礼俗而来,士大夫把皇帝赏赐的贡茶分赠给亲朋好友,一般称为“分茶”,也有称“赠茶”、“赐茶”、“分甘”的。唐代韩翃《为田神玉谢茶表》曰:“吴王礼贤,方闻置茗;晋臣好客,才有分茶。”唐代诗人卢仝在其著名的《谢孟谏议寄新茶》一诗中说,他的好友孟简在常州刺史任内奉命修茶,一次就派兵士给他送来三百片珍贵的阳羡茶。此间可以看出分茶礼俗在文人官僚中的兴盛。此外,“采茶盛会”、“喊山”、“茶会”、“斗茶”等习俗也多由宫廷采摘贡茶习俗而来。由皇家茶文化而衍生的各种民间茶习俗对后世茶习俗的盛行有不可估量的影响。
三 禁酒令的实施和饮茶习俗的盛行
作为对人类自身产生重大影响的饮品,酒和茶都与古代的社会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
酒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消费用品。当酿酒原料与口粮发生冲突时,国家必然实施强有力的行政手段进行干预。安史之乱结束后,为确保国家的财政收入,政府再次恢复了税酒政策。代宗二年(764年),“定天下酤户以月收税”(28)。《通典》也记载:“二年十二月敕天下州各量定酤酒户,随月纳税,除此之外。不问官私,一切禁断”。(29)
唐朝的税酒政策是按酿酒户和卖酒户的生产、经营的规模分别登记,给予这些人从事酒业的特权,未经特许的则无权经营酒业。大历六年的做法是:酒税一般由地方征收,地方进奉朝廷。唐朝政府对违禁者的处罚也十分残酷,“其所犯之人,任用重典”(30), “以酒禁坐死者,每岁不知数”(31)。
税酒政策的实施使酒的价格提高,社会购买力下降;而茶叶价格便宜,清香宜人,又能提神、明目,有益健康,正如《茶酒论》中所说:“渴来一盏,能生养命,……茶贱三文五碗,酒贱盅半七文。”(32) 自然受到消费者的喜爱。安史之乱后,朝廷元气大伤,社会动荡不安。一些士大夫心理失衡,把目光转向佛教。禅宗借助饮茶兜售其思想,士大夫则通过饮茶接近禅境。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以饮茶为契机的聚会成为唐代文苑的风雅之事。
唐朝禁酒令的颁行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唐朝茶叶的生产和消费。茶,作为一种酒的代替品而盛行于民间里坊。同时,唐代城市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交通十分发达,从京城长安、洛阳到四川、山东、河北等地的大中城市,都有频繁的商业往来。商人在外经商、交往,要住宿、要谈生意、要解渴、吃饭。为适应这种需要,开店铺煎茶卖茶,自是必然。同时,城市经济的繁荣,形成了一个很大的城市居民阶级。他们既不是经常调换岗位的文人官吏与士卒兵丁,也不是完全老死乡里的农民,而是活跃在各城镇的商人、工匠、挑夫、贩夫,以及为城镇上层服务的各色人员。这些人,较之乡民见识广,而比上层社会则更重人情、友谊。他们生活在城市中,比邻而居,街市相见,却又不似乡间以血缘、族亲为纽带。但活跃的居民阶层却又需要彼此沟通。茶文化的出现,沟通人际关系便是其重要的功能之一。于是,茶馆文化便应运而生了。
较早明确的关于茶肆记载的是唐人封演的《封氏闻见记》(约作于八世纪末)。该书卷6 《饮茶》一节提到,自开元年间(公元713-741年)泰山灵岩寺僧学禅不能夜寐而饮茶以来,寺僧“人自怀挟,到处煮饮。从此转相仿效,遂成风俗。自邹、齐、沧、棣,渐至京邑城市,多开店铺,煎茶矮之,不问道俗,投钱取饮”(33)。 另外,《旧唐书·王涯传》记载王涯仓惶出走,“至永昌里茶肆,为禁兵所擒”(34)。《太平广记》卷341《韦浦》条记韦浦“俄而憩于茶肆”(35),都证明唐代已有茶肆。
唐朝时,不但城市有茶肆,乡村也有茶店。《入唐求法巡礼行记》记载,唐会昌四年(公元844年)六月九日,日本僧人圆仁在郑州“见辛长史走马赶来,三对行官遇道走来,遂于土店里任吃茶”(36)。这个“土店”,很可能就是老百姓在交通要道旁开设的比较简陋但可供饭食、茶水的小店。唐代长安外郭城有茶肆,城外有茶坊。扬州海陵如皋镇也有茶店。此外,民间还有茶亭、茶棚、茶房、茶轩和茶社等设施,供自己和众人饮用。
唐代茶肆中敬奉偶像也具有一定的精神意义。卖茶者将烧制的陆羽陶像放在煎茶的炉灶上和茶具间,奉陆羽为茶神。《新唐书·陆羽传》载:“时鬻茶者,至陶羽形置炀突间,祀为茶神。”(37) 《大唐传载》也说:“今鬻茶之家,陶其像置锡器之间,云:宜茶足利,……今为鸿渐(即陆羽)形者,因目为茶神,有交易则茶祭之,无则釜汤沃之。”(38) 直到近现代,一些茶铺的炉灶上仍供陆羽神像。
唐代茶馆虽不能说很普及、很完善,多是与旅舍、饭店相结合,未完全独立,但也初具规模,为两宋茶馆的兴盛奠定了基础。
唐代后期,茶不但成为人们的生活必需品和嗜好之物,甚至到了无异于米盐的地位。具有经济眼光的商人在城市中开设各种店肆来满足这种市场需求。正是由于茶在唐代社会生活中所独具的大众性,“自邹齐沧棣渐至京邑,多开店铺煎茶卖之,不问道俗,投钱取饮。”(39)
总之,唐朝政府行为对茶习俗文化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作为政府管理茶叶经济的税茶政策,不仅仅反映了政府行为对茶业经营的意义,而且也体现了茶叶经济在唐朝的重要地位;作为古代社会所特有的贡茶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扩大和加深了茶习俗的形式和内容,尤其是提升了民间茶习俗的文化意蕴;从某种意义上说,唐朝禁酒令的实施不但刺激了民间群体对茶叶的消费,更推动了民间茶业的发展。这三者是密不可分的,共同推动了唐朝茶叶消费、茶叶文化的发展和强盛。唐代丰富的物质生活使人们有条件以茶代酒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享受。尽管饮茶方式和品位的不同,但人们对茶推崇和需求的精神内涵却是一致的。茶习俗的丰富和发展,使茶的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向着更广、更深层面延伸,逐渐形成了固有的民俗风情,最终成为唐人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饮茶文化的这种逐步深化过程中,唐朝政府的行政干预行为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注释:
①《三国志·吴志》,第01462页,中华书局1959年版。
②③《封氏闻见记》卷6。
④《资治通鉴》卷226,第7284页。
⑤《旧唐书·德宗纪》,第00334页。
⑥《唐会要》卷84《租税下·杂税》,第02128页。
⑦《旧唐书》卷48,第02108页。
⑧宋·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卷484,中华书局1996年版。
⑨《资治通鉴》卷234,第7559页。
⑩(11)《新唐书》卷54《食货志四》,第01379页,第01379页。
(12)《唐文拾遗》卷29。
(13)(14)《全唐文》卷871,第9116页,第7686页。
(15)《新唐书》卷54《食货志四》,第01379页。
(16)(17)(18)《旧唐书》卷169,第04400页,第02121页,第02129页。
(19)《新唐书》卷54《食货志四》,第01379页。
(20)《册府元龟》卷494,第5905页。
(21)《全唐文》卷751,第7788页。
(22)《新唐书》卷54《食货志四》,第01379页。
(23)《全唐文》卷967,第10042、第10043页。
(24)《全唐诗》卷590《茶山贡焙歌》,第6846页。
(25)《白居易集》,第542页,中华书局1979年版。
(26)杜牧《茶山》,《全唐诗》卷522,第5969页。
(27)袁高《茶山》,《全唐诗》卷314,第3536页。
(28)《新唐书·食货志四》,第1381页。
(29)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版。
(30)《旧唐书》卷49。
(31)元稹:《元氏长庆集》,卷53,《四库全书》。
(32)《敦煌写本〈茶酒论〉》,P·2817。
(33)《封氏闻见记》。
(34)《旧唐书·王涯传》,第01462页。
(35)《太平广记》卷341《韦浦》,第2704页。
(36)日·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第18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
(37)《新唐书·陆羽传》,第05609页。
(38)(39)唐·佚名:《大唐传载》,中华书局198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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